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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27

  在日常生活中,驾驶车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十字路口发生的的交通事故引起的责任划分问题一直都是困扰着各位新老司机,那么对于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一、十种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8、A车已经转向,但B车依然撞上其装载的超长物品,谁全责?

  A车负全责。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车发现开错车道了,到路口借道,与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10、绿灯亮时,A车发现前方B车开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车,结果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行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

  所有的问题都是车与车的事故,至于与那些乱窜的电动车的事故责任划分,建议一定要让交警先对电动车进行鉴定。

  根据规定,只要“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是属于“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样就可以按照车与车的事故标准来判责。

  二、十字路口两车相撞,为啥左车全责?

  1、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而钱女士作为左方车辆,理应让右方车辆先行。

  2、对于十字路口,车辆行驶问题:

  (1)盲区一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后方直行车辆让前方转弯车辆先行。

  案例:2月28日早上7时30分,程某驾车沿西彭镇白彭路行驶至帽合路口时,与前方正在转弯的朱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擦挂。据九龙坡交巡警西彭大队民警现场勘定,程某应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需承担共计6242元的费用。

  剖析:该事故当事人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不得超车”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2)盲区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

  案例:5月4日上午10时50分,刘某驾驶轻型货车由精信物流市场沿创新大道往格力厂方向行驶,至创新大道接科技路路口时,与右侧直行的叶女士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

  剖析: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情况下,应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3)盲区三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案例:2月16日15时35分,蒋某驾驶的电瓶自行车,在九龙坡区铝城西路四方家园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准备右转弯的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

  剖析:黄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4)盲区四

  进入环形路口的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案例:4月14日21时40分,张某驾驶重型货车在驶入西彭镇森迪大道转盘内路段处时,与正在该转盘内行驶的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擦挂。

  剖析: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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