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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攻略:父债子还,法律上允许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22

  中国有句话叫做:父债子还。原指父亲生前的债务,由子女负责偿还。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认为父亲欠下的债务理应由子女偿还,那么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呢?

  咨询:

  我朋友王某生前曾借了我1万元钱,立有欠据,有证人,但现在王某病逝,我找他的儿子小王,小王竟不认帐:“谁借你的钱,你找谁还!”我想:“父债子还,小王这不明摆着不讲道理吗?”请问:“我能向小王讨还其父借我的1万元吗?”

  律师回复: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死亡后,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儿子作为继承人当然要受上述规定约束,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也不能说是“父债子还”。继承法还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支持、提倡,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发亲还债的义务。

  因此,你可根据你朋友王某遗产的继承情况,决定是否向其子追讨债务,追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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