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182-6734-8119

当前位置:海宁律师 > 交通事故 > 正文

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8-29

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案例:董小姐去年开车不小心撞了人,责任全在她,在法院判决中,她要赔偿对方的项目中包含有一项精神损失费。当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被拒绝,理由是:精神损失费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提示: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